自《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出台以来,兰州市食品药品稽查局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
一是强化组织纪律。严格落实朝九晚五上下班制度,由局领导班子牵头,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开展上下班工作纪律督查;严格落实外出离岗请示报告制度及请销假制度,外出需向科室负责人报备后方可离开,请假按照《请(休)假报告单》由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书面审批,并交办公室备案,病假须出示医院诊断证明。
二是强化工作纪律。形成月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初由科室负责人向局领导班子汇报上月工作小结及本月重点工作计划,总结全局整体工作,互通情况,提高全局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使各部门工作互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强化廉政纪律。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准则》和《条例》等新的规章制度,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努力在“学、思、践、悟、赶、超”上下功夫、见实效。同时按照廉政约谈制度逐级开展廉政约谈,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标准,守住底线,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稽查局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