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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兰州药学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访问次数: 字号:[ ]


兰药会发[2016]1

学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兰州药学会章程》规定,第七届兰州药学会今年5月将届满,第八届的换届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换届的意义:第七届兰州药学会在市科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领导下,学会完成届内任务,并在学会职能定位,服务方式转换,科技奖设立,人才培养,以及行业自律和组织机构建设诸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和突破,这是学会各会员单位、各工作机构共同开拓创新的结果。当前,兰州药学会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通过换届进一步发挥学会“服务、自律、协调、维权”的作用,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凝聚业内人士,共同营造产业和谐繁荣昌盛的新局面,是新一届学会的历史使命。

二、换届原则:学会作为学术性交流组织,不仅有促进药学相关学科科学技术与经济结合的功能,还是联谊政府、企事业和市场的桥梁纽带,肩负着推进政、事、企,产、学、研整个产业链服务的大任。此次换届工作本着有利于产业的和谐繁荣,有利学协会凝聚力的提升,有利于各会员单位积极性调动的精神,在各行业、各领域、各方面进行组织架构布局,全面增强学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代表性、权威性和服务性的原则,做好换届工作。换届的程序为单位自荐、学会资格审查、会员大会选举。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和副理事长按三比一的原则配置架构。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条件推荐第八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学会下设6个专业委员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医院药械专业委员会、药品生产专业委员会、药品经营专业委员会、医疗器械生产专业委员会、医疗器械经营专业委员会。

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应为在本行业、本领域或本单位具有资望的单位负责人,以利于发挥本单位在学会组织中的作用和权威性、影响力。

未申请入会的单位及个人应先申请入会,填报会员登记表,个人会员一般不作理事推荐。

三、时间要求:请各会员单位,药学、医疗器械有关单位及个人接此通知后,填报《兰州药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或《兰州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凡在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理事、常务理事、副理事长栏不打勾申请的均作为一般团体会员单位对待。

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520日。登记表请自行下载打印并报兰州药学会。不填报登记表者即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

兰州药学会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王马巷12号院内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和审评中心2

邮编:730030

电话:8437960  13919883628

附件:1、兰州药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

2、兰州药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兰州药学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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